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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商品编码HS4401、HS4501名称修订意见的函
2024-10-299

各会员企业:
木屑及软木加工剩余物在国内已经广泛应用于农业、工业、养殖等行业,作为可再生、环保的自然资源在燃料、人造板、纸张、肥料等领域发挥着重要的经济作用,也是中国木制品制造业不可或缺的基础原材料之一。
为了满足国内各行业对木屑及软木加工剩余物的需求,纠正因“废”字带来的不良影响,推动木材加工及其制品行业的高效、健康、可持续发展,我会拟建议海关总署将“废”字从44013900(商品名称:其他锯末、木废料及碎片,粘结成圆木段、块、片或类似形状);44014900(商品名称:未粘结的木废料及碎片;45019010(商品名称:软木废料)中删除,现广泛征求行业意见。如有相关意见建议,请您于2024116日前反馈至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秘书处。谢谢支持!
 
联系人:马思然
联系电话:010-68656710,18810966598
电子邮箱:siran.ma@cnwood.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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