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04-012

各会员及相关单位:
2025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也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关键阶段。随着全球绿色低碳转型加速,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深度融合,木业科技创新面临新机遇与新挑战。为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推动木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发展,协会设立了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中国木业科技奖”),旨在表彰在木业科技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具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创新成果。根据《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现启动“2025年度中国木业科技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木业科技发明奖:木材与木制品行业相关的生产活动中进行科学发明,推动木业技术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创造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2.木业科技进步奖:1)在科学研究和生产技术活动中,完成具有较大市场价值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及其推广应用;2)在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中,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推动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促进技术发展或行业结构优化,并创造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3)在重大行业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中,保障工程完成并创造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4)在企业管理、标准、科技信息、计量、科技档案等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中,取得较大成果及其应用推广,创造社会效益的单位和个人。3.木业科技创新人物奖:在推动行业科技发明和科技进步工作中主导课题研究,获得一定创新的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家、管理者和科技工作者。 (1)评价证明。近三年由第三方出具的科技成果鉴定报告、评价报告、验收意见或权威部门出具的技术检测报告等;(2)应用证明。指本项目整体技术的应用单位提供的应用证明,应用证明须加盖应用单位(法人单位)公章。至少应有一份应用证明能够证明本项目整体技术实施应用已满一年。(1)科技查新报告。提供近三年内的权威查新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申报一等奖项目必须提供科技查新报告);(2)知识产权证明。指该项目已经获得授权的主要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包括发明专利的权利要求书首页、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以及相关论文专著等其他知识产权证明,他人引用代表性论文专著、检索报告及其他证明等内容;(3)其它证明。项目立项书、合同、获奖证书、特殊使用证明等。申报材料电子版(PDF格式)须同纸质材料填写内容一致,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材料一式一份。首页必须有申报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主要完成人情况》表应有本人签字;《主要完成单位情况》应有单位签章。申报单位须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要求如实填写,并一次性报齐全部材料。-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1.奖项申报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由协会组织专家依据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评审后产生;2.成果鉴定工作是对科技成果的创新性、先进性和成熟性进行评价的重要方式之一。鼓励项目完成单位在申报奖项前,申请由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组织完成科技成果鉴定或评价工作;3.凡存在知识产权以及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争议的,争议未解决前不得申报;6.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申报,确保材料真实、完整。
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英文译名:CHINA TIMBER & WOOD PRODUCTS DISTRIBUTION ASSOCIATION,英文缩写:CTWPDA。本团体是1985年经民政部批准成立,由与木材和木制品(含竹材与竹制品)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团体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下设木业市场与供应链分会、木业园区及口岸工作委员会、木业电商分会、木材进出口商分会、板材分会,木门窗、木地板、工程木、木皮、木材防腐、红木等专业委员会及木材企业信用工作委员会等分支机构。 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是国内木材流通行业唯一的全国性社团组织。拥有会员3000多家,会员囊括大型木材进出口贸易企业、大型木材批发交易市场、木业园区及口岸、大中型人造板、木地板、木门、装饰薄木、工程木、防腐木、单板生产和流通企业,在国内国际业界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具有权威性、广泛性和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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